关于公开征集《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发布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信息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 截止日期
- 2026-08-24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对《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25〕20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核对官方原文↗
- 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 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上注明“《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 《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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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samr.gov.cn
原文: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bjspba@cfe-samr.org.cn
原文: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
原文: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上注明“《使用动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使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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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上方「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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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f7d44ea6eec045f49810e933fdbee8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