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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发布日期
2026-10-23
截止日期
2026-11-23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加强能源计量、碳计量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碳和可持续发展,发挥计量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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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lscyc@samr.gov.cn。
  • 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政编码:100088)。
  • 《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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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加强能源计量、碳计量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碳和可持续发展,发挥计量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lsc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 附件:1.《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能源计量与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0月23日

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b41ff389fdd8435a9d9d7b23a326c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