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32 天

关于公开征求《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08-25
截止日期
2026-10-23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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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电子邮箱kjbz@miit.gov.cn

    原文: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 联系电话010-64102958

    原文: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 联系电话010-68205261

    原文: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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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10月23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8月24日

官方原文: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2c80d97208874fa898bb32a822f7af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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