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9 天新案草案公众广域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信息来源
交通运输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09-30
截止日期
2026-10-30
AI 摘要AI 生成,仅供参考,以官方原文为准

这是什么

交通运输部将《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并更名形成《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我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更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查看原文↗

谁能提

社会公众,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电子邮箱或通信地址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查看原文↗

如何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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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据:未探测附件本站索引的是公告本身;草案全文、标准文本与名单等具体条文在官方附件里, 请从下方附件清单或官方原文页面获取。

摘要模型:mimo-v2.5;内容为机器生成,请以官方原文为准后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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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渠道http://www.mot.gov.cn

    原文: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原文:2.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原文: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以上为官方原文中的原句摘录,本站未做改写;提交请以官方渠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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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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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更好保障和促进国际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部立法工作安排,我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更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官方原文:https://www.mot.gov.cn/hudong/yijianzhengji/202609/t20260930_4225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