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9 天新案草案公众广域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信息来源
- 交通运输部·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6-09-30
- 截止日期
- 2026-10-30
AI 摘要AI 生成,仅供参考,以官方原文为准
这是什么
交通运输部将《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并更名形成《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我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更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查看原文↗摘要依据:未探测附件本站索引的是公告本身;草案全文、标准文本与名单等具体条文在官方附件里, 请从下方附件清单或官方原文页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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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mot.gov.cn
原文: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原文:2.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原文: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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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更好保障和促进国际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部立法工作安排,我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更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运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官方原文:https://www.mot.gov.cn/hudong/yijianzhengji/202609/t20260930_4225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