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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发布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信息来源
- 交通运输部·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截止日期
- 2026-04-12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行为,更好保障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推动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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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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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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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原文:2.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100736)
原文: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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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行为,更好保障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推动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100736)。
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2日。
附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26年3月12日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官方原文:https://www.mot.gov.cn/hudong/yijianzhengji/202603/t20260310_4201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