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6 天新案草案行业专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发布日期
2026-09-29
截止日期
2026-10-26
AI 摘要AI 生成,仅供参考,以官方原文为准

如何提意见

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电子邮件或信函邮寄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查看原文↗

摘要依据:未探测附件本站索引的是公告本身;草案全文、标准文本与名单等具体条文在官方附件里, 请从下方附件清单或官方原文页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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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samr.gov.cn

    原文: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gyprzc@samr.gov.cn

    原文: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yprzc@samr.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

    原文: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

以上为官方原文中的原句摘录,本站未做改写;提交请以官方渠道为准。

分步提意指引

  1. 点击上方「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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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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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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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进一步规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统一产品碳足迹认证标识使用与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y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9月26日

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3225ea0161214c2686b81d68cd6470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