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2 天修正案公众广域

关于公开征求《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10-26
截止日期
2026-11-24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制度框架,确保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切实保障核能和核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我部组织修订了《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现公开征求意见。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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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提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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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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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进一步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制度框架,确保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切实保障核能和核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我部组织修订了《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现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邹冰、魏方欣 电话:(010)65646166 邮箱:weifangxin@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官方原文: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610/t20261026_1184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