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4 天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动力厂(征求意见稿)》(修订HJ808-2016)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09-14
截止日期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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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结合核电发展的具体情况,规范核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动力厂(征求意见稿)》(修订HJ808-2016),以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 808-2016),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吴灿杰 电话:(010)65646109 邮箱:hedians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附件: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动力厂(征求意见稿)》(修订HJ808-2016)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动力厂(征求意见稿)》(修订HJ808-2016)编制说明

官方原文:https://www.mee.gov.cn/hdjl/yjzj/zjyj/202609/t20260914_1166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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