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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10-15
截止日期
2026-11-13
AI 摘要AI 生成,仅供参考,以官方原文为准

摘要依据:未探测附件本站索引的是公告本身;草案全文、标准文本与名单等具体条文在官方附件里, 请从下方附件清单或官方原文页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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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提意指引

  1. 点击「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2. 在官方页面阅读公告全文,确认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与受理范围。
  3.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右侧「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4.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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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技术体系,我部组织修订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形成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征求意见稿)》《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杨子良 电话:(010)84915161 邮箱:yangzl@craes.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涂海峰 电话:(010)65645770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征求意见稿)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征求意见稿)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 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官方原文: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610/t20261015_1183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