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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关
- 教育部
- 信息来源
- 教育部·征求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截止日期
- 2022-12-09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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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 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网址为:https://zwfw.moe.gov.cn:4443/#/solicitOpinions?385bb68074a9468f9b5e6d65b730402f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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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s://zwfw.moe.gov.cn:4443/#/solicitOpinions?385bb68074a9468f9b5e6d65b730402f
原文:3.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网址为:https://zwfw.moe.gov.cn:4443/#/solicitOpinions?385bb68074a9468f9b5e6d65b730402f
- 电子邮箱fzb@moe.edu.cn
原文: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原文: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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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3.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网址为:https://zwfw.moe.gov.cn:4443/#/solicitOpinions?385bb68074a9468f9b5e6d65b730402f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附件: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2年11月23日
官方原文: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2211/t20221123_1001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