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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关
- 教育部
- 信息来源
- 教育部·征求意见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截止日期
- 2021-04-15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善我国学位法律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学位工作质量,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署,我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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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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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电子邮箱fzb@moe.edu.cn
原文: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原文: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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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善我国学位法律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学位工作质量,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部署,我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1年3月15日
官方原文: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2103/t20210315_519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