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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关
教育部
信息来源
教育部·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4-06
截止日期
2021-04-23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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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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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原文: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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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附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1年4月6日

官方原文: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2104/t20210406_524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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