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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信息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 截止日期
- 2026-09-10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规范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进一步明确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的基本原则,针对性细化适用情形和处罚裁量因素,为经营者和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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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的“征集调查”中提出意见。
- 邮件发送至:fldy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 关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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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samr.gov.cn
原文: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的“征集调查”中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fldys@samr.gov.cn
原文:二、邮件发送至:fldy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邮编:100088)
原文: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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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规范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进一步明确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的基本原则,针对性细化适用情形和处罚裁量因素,为经营者和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更为明确、清晰的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的“征集调查”中提出意见。
二、邮件发送至:fldy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垄断协议个人责任适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27日
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a3d97f2706b145b589359fc8538058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