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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09-02
截止日期
2026-10-01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引导和规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稳妥有序应用,培育良好创新生态,保障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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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原文: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

    原文: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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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引导和规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稳妥有序应用,培育良好创新生态,保障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6年9月1日

官方原文: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843633872dbc488c87f355b2501aee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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