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10 天
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 发布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信息来源
- 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6-09-02
- 截止日期
- 2026-10-01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引导和规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稳妥有序应用,培育良好创新生态,保障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
本块由程序按固定规则从官方原文中摘录,未经大模型改写,也不代表本站观点。
AI 摘要暂未启用
本站的 AI 结构化解读尚未启用(未配置大模型端口),本条不提供机器生成摘要。 上方的「结构化速读」与「意见提交方式」由程序从官方原文逐字摘录、不依赖大模型; 完整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
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原文: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
原文: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以上为官方原文中的原句摘录,本站未做改写;提交请以官方渠道为准。
分步提意指引
- 点击上方「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 在官方页面阅读公告全文,确认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与受理范围。
-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上方「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出站提意点击:0 次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引导和规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稳妥有序应用,培育良好创新生态,保障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6年9月1日
官方原文: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843633872dbc488c87f355b2501aee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