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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部·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6-08-17
截止日期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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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条件,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吕彩霞 电话:(010)82205707 邮箱:lvcaixia@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春龙 电话:(010)6564613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3.《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9.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10.清华大学

官方原文: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608/t20260817_1164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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