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9 天修正案公众广域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信息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 发布日期
- 2026-10-10
- 截止日期
- 2026-11-10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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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ongle@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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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ongle@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0月10日
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2e2247ea7dff408da28ae047b1bd96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