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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司法部
信息来源
司法部·立法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4-08-16
截止日期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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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了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yjzjgffw@mo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二局(邮编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5日。 司法部 2024年8月16日 相关链接: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官方原文:http://www.moj.gov.cn/pub/sfbgw/lfyjzj/lflfyjzj/202408/t20240816_50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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