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48 天
公开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 发布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信息来源
- 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6-09-10
- 截止日期
- 2026-11-08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原文分条要点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6年9月9日
本块由程序按固定规则从官方原文中摘录,未经大模型改写,也不代表本站观点。
AI 摘要暂未启用
本站的 AI 结构化解读尚未启用(未配置大模型端口),本条不提供机器生成摘要。 上方的「结构化速读」与「意见提交方式」由程序从官方原文逐字摘录、不依赖大模型; 完整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
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电子邮箱vehicle@miit.gov.cn
原文:邮箱:vehicle@miit.gov.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原文: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 传真010-66013726
原文:传真:010-66013726
以上为官方原文中的原句摘录,本站未做改写;提交请以官方渠道为准。
分步提意指引
- 点击上方「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 在官方页面阅读公告全文,确认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与受理范围。
-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上方「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出站提意点击:0 次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6年9月9日
官方原文:https://www.miit.gov.cn/gzcy/yjzj/art/2026/art_32641731735b43bdb3d237dbe66f82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