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征求
发布日期
2025-09-08
截止日期
未标注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格监管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0号)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1…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 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8日

本块由程序按固定规则从官方原文中摘录,未经大模型改写,也不代表本站观点。

AI 摘要暂未启用

本站的 AI 结构化解读尚未启用(未配置大模型端口),本条不提供机器生成摘要。 上方的「结构化速读」与「意见提交方式」由程序从官方原文逐字摘录、不依赖大模型; 完整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

去官方渠道提意见

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ndrc.gov.cn

    原文: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以上为官方原文中的原句摘录,本站未做改写;提交请以官方渠道为准。

分步提意指引

  1. 点击上方「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2. 在官方页面阅读公告全文,确认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与受理范围。
  3.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上方「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4.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出站提意点击:0

附件清单

附件打不开?部分政府站点对下载有网络或会话限制,可到官方原文页面获取。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格监管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0号)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1〕1455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10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4.《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5. 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8日

官方原文:https://yyglxxbsgw.ndrc.gov.cn/sa.html#/sddjqzyj

本站只聚合官方公开信息,提交意见请一律前往官方渠道;意见的法律效力以官方渠道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