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剩 29 天修正案行业专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6-10-14
截止日期
2026-11-13
AI 摘要AI 生成,仅供参考,以官方原文为准

这是什么

就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查看原文↗

影响谁

新建、改建及扩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水泥生产企业

「本规范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工业废物的工程设计。」查看原文↗

可能的争议点

以下是本站 AI 依据公开原文作出的推断,不是官方表述,也不构成法律意见; 每条都附了它依据的那句原文,请自己判断。

共 6 处:1 处可能的不利后果 · 2 处可能被规避或滥用 · 3 处新增的义务或成本

影响:单条危废协同处置线的水泥企业、水泥生产企业、设置旁路放风设施的水泥企业、产生旁路放风粉尘的水泥企业 等 2 类

草案条文要点

改了哪几处

正文里按「修改为 / 删去 / 增加一条 / 作为第X条」这类字眼数到 1 处;本页按句归并成 7 行 —— 6 行附了逐字原文与可核对的说明,1 行只报「这一句里数到了改动字眼」这一事实(原句照登,请自己判断)。分母按本站读到的全部附件正文数,它是**字眼计数**,不是逐条核过的改动清单。本轮读到 1 份来源,共喂进模型 2473 个汉字(每一份都整份进了窗口,没有一份被截) —— 差额来自模型没有把检测到的改动字眼都写出来(写出来的若引用对不回原文,也会被丢掉)。

条款类型改了什么原文(本站逐字摘录)
—删除本站在这一句里数到了「删除」,但没能给出可核对的说明

(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

3.1.5修改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中增列GB 30485。

大气污染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的有关规定

出处: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本站从附件逐字提取,未做改写)

6.1.4-5修改在双路供电基础上新增消防水泵、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

车间消防水泵、预处理车间的应急照明应作为一级负荷。

出处: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本站从附件逐字提取,未做改写)

7.4.13修改新增集中经营模式下危废贮存设施容量倍数要求。

采用集中经营模式时,对于仅有一条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生产线的水泥生产企业,厂区内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容量应不小于危险废物日协同处置能力的10 倍;对于有两条及以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生产线的水泥生产企业,厂区内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容量应不小于危险废物日协同处置能力的5 倍。

出处: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本站从附件逐字提取,未做改写)

9.3.2修改新增旁路放风粉尘回用及外运按危废管理的规定。

协同处置废弃物有害成分影响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时,可设置旁路放风设施。旁路放风粉尘在满足水泥产品质量前提下,可作为替代混合材按比例投入水泥磨。如运至厂外运行处置,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出处: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本站从附件逐字提取,未做改写)

10.1.2修改卫生防护距离增引GB/T 39499推导技术导则。

《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的有关规定

出处: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本站从附件逐字提取,未做改写)

10.2.4修改烟气排放要求中增列GB 30485。

工业废物协同处置过程中烟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的有关规定。

出处: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本站从附件逐字提取,未做改写)

摘要依据:附件条文上方「草案条文要点」摘自本站从随文附件里逐字读取的条文(1 份 / 约 2473 字),条文本身以下方附件与官方原文为准。

摘要模型:mimo-v2.5;内容为机器生成,请以官方原文为准后参考使用。

分步提意指引

  1. 点击「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2. 在官方页面阅读公告全文,确认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与受理范围。
  3.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右侧「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4.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附件清单

附件打不开?部分政府站点对下载有网络或会话限制,可到官方原文页面获取。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CDEZ2016@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政编码:1000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 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10月10日

官方原文: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6/art_7d1dc634b3554d1b9c306141e6e965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