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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关
教育部
信息来源
教育部·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7-21
截止日期
2020-08-21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为健全外籍教师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外籍教师管理,教育部会同科技部、公安部、外交部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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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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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渠道http://www.chinalaw.gov.cn

    原文: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fzb@moe.edu.cn

    原文: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原文: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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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为健全外籍教师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外籍教师管理,教育部会同科技部、公安部、外交部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 附件:《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0年7月21日

官方原文: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48/202007/t20200721_474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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