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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发布日期
2026-08-12
截止日期
2026-09-13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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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邮件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
  •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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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渠道http://www.samr.gov.cn

    原文: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jlsglc@samr.gov.cn

    原文:二、邮件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

    原文: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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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际单位制 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 2.《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5日

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9229ca8fad4f4df5b65af58ff2bdb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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