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信息来源
- 市场监管总局·征集调查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截止日期
- 2026-09-13
结构化速读非 AI 生成:逐字摘自官方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
核对官方原文↗
文件名称《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原文分条要点
- 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邮件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
-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块由程序按固定规则从官方原文中摘录,未经大模型改写,也不代表本站观点。
AI 摘要暂未启用
本站的 AI 结构化解读尚未启用(未配置大模型端口),本条不提供机器生成摘要。 上方的「结构化速读」与「意见提交方式」由程序从官方原文逐字摘录、不依赖大模型; 完整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
意见提交方式(摘自官方原文)
- 在线渠道http://www.samr.gov.cn
原文: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 电子邮箱jlsglc@samr.gov.cn
原文:二、邮件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
原文: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以上为官方原文中的原句摘录,本站未做改写;提交请以官方渠道为准。
分步提意指引
- 点击上方「去官方渠道提意见」按钮,跳转到官方原文页面(本站只引流,不代替官方受理意见)。
- 在官方页面阅读公告全文,确认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与受理范围。
- 本公示已在原文中注明具体提交方式(见上方「意见提交方式」),按其办理;建议附上具体条款与修改建议。
- 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意见才会被纳入汇总,请留意页面上的截止时间。
出站提意点击:0 次
正文(纯文本,摘自官方页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际单位制
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发送至:jlsgl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
2.《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5日
官方原文: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6/art_9229ca8fad4f4df5b65af58ff2bdb025.html